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上海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国际港务股份公司告并对其内容的集团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议决议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的第届董事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5日以书面、上海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国际港务股份公司告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集团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有限议决议符合《公司法》、第届董事《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上海法规的国际港务股份公司告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集团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有限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第届董事议案》 。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相关规定,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